各办学单位: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申报新增学习中心、新增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工作的通知》(国开招函〔202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开设专业
2025年秋季我校拟开设专业78个,其中本科(高中起点)专业5个、本科(专科起点)专业29个,专科专业44个,具体以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中设置的招生专业为准。
(一)本科专业
1.本科(高中起点)
工商管理、会计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
2.本科(专科起点)
(1)开放本科
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法学、社会工作、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广告学、英语、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学校管理方向、家庭及社会教育指导方向)、行政管理、护理学、药学、汉语国际教育、书法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软件工程。
(2)“一村一名大学生”本科
园艺。
(二)专科专业
1.开放专科
金融服务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事务、学前教育、应用英语(商务交际方向、语言教学方向)、中文、广告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建设工程管理、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药学、护理、工商企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现代物业管理、社会工作、公共事务管理(学校及社会教育管理方向)、旅游管理、室内艺术设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市场营销、健康管理、中药学、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2.“一村一名大学生”专科
园艺技术、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乡村管理方向)、食品智能加工技术、党务工作、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3.“助力计划”专科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技术、眼视光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二、申报原则与要求
各办学单位在充分论证和调研的基础上进行新增专业及招生计划的申报。申报工作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进行填报。
(一)新增专业
1.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相关规定,各办学单位新增本科和专科专业原则上均不超过3个。
2.各办学单位新增专业,按要求在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内填写拟新增专业基本信息及师资情况后,提交拟新增专业报告、拟新增专业办学条件以及新增专业师资情况表。
3.新增申报护理学(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药学(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护理(专科)、药学(专科)的,且原则上须提供省级教育或卫生行政部门的书面同意文件。
4.各办学单位申报新增专业原则上在学校已开设专业范围内进行申报。根据前期部分办学单位需求,本季拟申报网络与新媒体本科专业。如有意申报的办学单位,请于6月19日前将生源来源报告、办学条件、师资配置等支撑材料提交至教务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准予申报。
(二)招生计划
1.各办学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充分的生源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和办学支撑能力,结合本地区及学校整体发展形势和往季招生人数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提高计划申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计划申报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2.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总体部署,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计划向本科专业倾斜,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优先审批。各办学单位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本科层次专业招生。
3.各办学单位要立足学习者需求,积极开展“单科试点”项目招生宣传,做好计划申报工作。
(三)申报要求
1.办学单位招生计划申请报告、招生计划申报表。相关申报表格可从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下载打印。招生计划申请报告应经办学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校教务处招生与系统管理办公室。
2.拟新增招生专业须提供拟新增专业报告、拟新增专业办学条件、拟新增专业教师配置情况表(附件1)。
请各办学单位在2025年6月19日17点前完成系统填报,电子版(含盖章PDF版)发招办邮箱;以上材料纸质版于6月24日17点前报送至教务处招生与系统管理办公室。
学校将根据各办学单位申报及国家开放大学计划批复情况,结合各办学单位的教学支撑能力、往季招生规模、申报计划数、近两年以来的教学检查结果及考试违规违纪情况等因素统筹进行新增专业审批及招生计划下达,确定并印发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三、联系方式
教务处招生与系统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何立微 马 林
联系电话:(029)83233199
电子邮箱:xaddzsb@163.com
附件:国家开放大学开设专业教师配置情况表
西安开放大学
2025年6月17日